故事發生在三年前,當我在擔任一家醫院的副院長兼神經外科主任時,一個清晨,急診通知我有一個劇烈頭痛的病人,我初步認為極可能是顱內動脈瘤破裂導致腦出血,應立即住院安排血管攝影。當時我已組織一個快速醫療團隊,所以很快血管攝影就做好了,果真如我所料是動脈瘤破裂。我立即向家屬解釋及安排在次日早上八點手術(距離到院後不到6 小時),沒想到在早上七點半時家屬要求自動出院,他們要轉到另一家醫院。我一聽立即趕到醫院,我有兩點考慮:其一事我是動脈瘤手術的專家 ,有至少400 例的手術經驗,我有十足的把握來處理這個病例。其二要轉過去的那家醫院本沒有能力處理這種危險的疾病。
可惜我晚了一步,病人已經上了救護車離去。我絲毫不鬆懈,即刻打電話到那家醫院急診處(病人剛好到達),告訴該院急診值班醫師:這是動脈瘤破裂的病例,很危險隨時都可能再出血。請妥為處理。該急診醫師回答說:知道了,我們正要將他轉到更大醫院去。還好至少他們處裡得對。但我仍不放心,因為他們要轉去的那家醫院的神經外科主任是很保守的,是不可能立即手術的。
我在幾小時候後,再度主動打電話到那家大醫院急診處,詢問病人到了沒?如何處治?該院急診醫師說沒接到這個病人。糟糕!出問題了。我繼續追蹤,打電話到病人家:家屬告訴我,在上了救護車開往大醫院時不久,就發現病人昏迷過去,停止呼吸,瞳孔放大,呈現腦死了。因此根本沒到那醫院!
此時此刻,我深深的嘆了口氣!原本可以救助的病人卻因為醫院無知的行為而喪命。為了讓大家,醫師,主管,護士,病家以及社會大眾都瞭解這種疾病及其治療,我寫了一封信詳細陳述經過以及犯錯的地方,希望大家不要為了搶病人而胡亂轉病人,尤其是先衡量自己的能力是否勝任,要為病人著想,這是一個寶貴的生命呀!信寄給那家醫院所有醫師(包含院長在內)。
我以為即使得罪人,但是如果因此而使得大家瞭解這種疾病的可怕,是非常值得的。尤其以後不要再犯,就要謝天謝地了!
後遺症終於來臨,有一天我的院長叫我進去院長室,給我看一封信。一打開,原來是我寄去的那封信,這是那家醫院院長很不高興的把信轉回來。從那天起,院長不時地在抱怨我的魯莽,不該得罪其他醫院。我不斷的告訴她真實狀況,生命的真諦是勝過面子的,尤其我們從事醫療事業,更應該有這份責任!
2000 / 5 / 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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